我们在福州中院处理的案子里看到,随着大家借钱的需求变多,民间借贷这种方式越来越常见,但带来的麻烦也跟着增加。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了几个大问题:第一,合同的性质不清楚,有些看起来是“投资协议”的东西,其实就是借钱合同。第二,大家证据意识不强,很多时候都是口头说的或者没有书面凭证。第三,钱用来干什么也搞混了,借钱跟别的生意分不清界限。 这些毛病不光让借钱的人和欠账的人闹得更凶,还让法官断案变得更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是因为大家对法律不太懂。比如,有的人把承诺固定回报的投资当成了合伙做生意,忘了法律里说的“风险要一起担”。还有就是大家习惯讲人情、不讲规矩,很多事都是口头答应一下就了事,也没个正式的纸头留底。另外有些民间融资还跟“标会”混在一起,这就更乱套了,甚至可能惹上经济犯罪的官司。 这些问题带来的坏处不少。对当事人来说,没有证据或者合同说不清楚,往往就没法要回钱甚至还会亏本金。在法院那边看这种案子的时候通常也挺费劲,因为事实复杂、证据琐碎。统计显示最近三年福州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子里,大概有三成都跟合同是投资还是借贷或者证据存不存在有关系。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福州中院提了个建议:大家以后借钱的时候要先搞清楚到底是投资还是借贷,别被那些说能保本的宣传给忽悠了;不管借多少钱都要写个正规的合同,把利息、还钱时间这些都写明白;最后就是别轻易参加“标会”这种高风险的活动。 为了以后更好地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光靠法律规定还不够,还得立法更细一点去监管那些隐蔽的借贷行为;司法系统还要通过判的典型案子把裁判的尺子统一起来;金融部门也得多盯着点民间的钱怎么转来转去;最后还得利用社区、媒体这些渠道给大家普及金融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作为传统借钱方式的补充想要发展好得靠法律管着和大家理性参与。从福州中院的案例就能看出来,只有把法律关系弄清楚、把证据防线筑牢固、躲开那些陷阱,民间的钱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稳稳地流动起来。这既保障了个人的财产安全也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