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2026年起实施弹性假期

江苏省计划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制度。春假和秋假各设3天,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期中时段——春假集中在4—5月——秋假在10—11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春秋假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更完整的休息时间。目前,各地正结合办学实际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江苏推行春秋假制度是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生成长环境的重要探索。此举措为学生提供了更多自主发展空间,也反映了对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视。通过统筹学生假期与职工休假安排,江苏正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性机制。随着制度优化落实,春秋假将成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支持家庭和谐发展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