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通判到底是干啥的,换作现在的官职,你肯定不知道。这事儿得从头说起。通判这个官职在中国古代可是有它的独特地位,负责的事儿也不少,管粮运、弄田地、修水利,还要管诉讼,更别提监督州府官员了。最早出现在宋朝,明朝时给各府的副职,排在知府和同知后面。到了清朝就叫分府,帮忙知府处理政务,特别是粮盐这一块。这个官阶设成正六品。 边疆地区最常见这个职位,主要是为了填补知府管不到的地方。清朝灭亡后,通判这一职务也就没了。 话说当年设立通判这个职位跟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有关系。赵匡胤黄袍加身当皇帝后,怕大家跟他一样抢位置,就找来了之前一起扛过枪的老兄弟,套个近乎把他们手里的兵权收回来。为了安抚这些老兄弟,赵匡胤给他们一大笔钱,还把他们派到地方当观察使,免得他们在京城搞事情。 结果没想到,宋代初期的观察使还是保留着唐代的旧制度。这些人在地方上权力太大了,中央没法管。所以后来就把一些管理的活儿交给了知府管着,顺便还设立了通判来盯着知府。 官府当然希望通判能把知府看得紧点了,可万一这时候又出个谁来盯着通判呢?官府给想了个招儿:压低通判的官阶。知府一般都是正五品或者从四品,通判就降到正六品或者从五品,这样两个人就能互相牵制住。 通常担任通判的人选都是像盛纮这种出身于明溪别人的士子。明溪别人就是指品德好、家族有名望的人家,几代人积累下来才有这样的名声和影响力。所以盛纮特别看重这名声,甚至觉得它比自己的孩子还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