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启动年度禁渔期 多措并举守护生态资源(4个月)

闽江水域将迎来一年一度的"禁渔期";根据主管部门规定,从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闽江水域实行禁渔制度。禁渔区域涵盖水口库区闽清境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在内。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外,所有捕捞作业均被禁止。 禁渔制度的实施对渔民和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布设在水中的渔具、网具必须在3月1日前自觉收回。对于逾期不收回的违规网具,渔业部门将依法予以拆除和清缴。该规定既是对水生资源的保护,也是对渔业秩序的规范。 闽江为何要实施禁渔制度?这与鱼类的生物学特性密切相关。闽江流域是温水性鱼类栖息、生长、繁衍的理想场所,鱼类产卵期一般集中在3月至6月。这一时期正是鱼类种群延续的关键阶段。禁渔制度通过在此期间禁止捕捞,为亲鱼和幼鱼提供充分的生长空间,有效保护鱼类种群的自然繁殖。 禁渔制度的意义远超单纯的资源保护。从生态层面看,禁渔期制度有助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从经济层面看,通过保护和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为长期的渔业发展奠定基础,推动渔业产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从社会层面看,这一制度说明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国自2017年首次对闽江水域禁渔管理作出相应规定以来,这一制度已成为常态化管理措施。 对于市民关心的"禁渔期间是否会缺鱼"的问题,相关部门表示无需担忧。福州市的海水和淡水养殖品种丰富、数量充足,加之远洋渔获资源丰富,冷藏技术成熟,完全能够满足市民的日常需求。禁渔期间,市场供应不会受到影响。

守护闽江的“春夏产卵季”,既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长远发展的投资。禁渔四个月,换来的是鱼类资源的休养生息、水域生态的持续改善与绿色产业的转型空间。让制度落地见效,离不开严格执法,也离不开公众自觉与社会共治。把每一次禁渔期真正变成“生态修复期”,闽江才能在发展与保护之间实现更高水平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