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2022年的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把1月9日发布的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摆在了大家面前,给正在增多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引。这个案例里讲了个故事:刘某和张某在下半年通过网络相识,第二年3月一起生活,5月按风俗举办了婚礼,到了10月分手。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刘某给张某转了31500元,里面还有五笔520元的特殊转账;张某也给刘某转了4500元。两人都没写转账是用来干嘛的。刘某起诉要求张某把这些钱全还回来,说都是彩礼。法院审理时发现,他俩虽然没领证,但生活上已经是个小家庭了:张某不光出了生活费,还给刘某买衣服、充话费、买床上用品。法官还留意到他俩相互转账,刘某那几笔520的钱明显是表示心意的。综合考虑他俩在一起的时间、钱来往的情况和当地习俗,法院觉得这些钱主要是过日子花的,不是为了结婚才给的彩礼,所以驳回了刘某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里提到有三类东西不算彩礼:一是节日或生日给的小礼物礼金;二是为了表达感情的日常花销;三是其他不值钱的东西。“虽然大家都想表达心意,但消费和彩礼不一样。”相关负责人表示,谈恋爱时花的钱一般属于情谊往来,法律不管这些。法官在办案时要结合当地风俗和常理来看清楚这笔钱到底是啥性质。法律专家觉得这次发布案例有三个意思:一是通过活生生的例子说明解释条文怎么用,让大家更明白;二是告诉大家结婚得讲点文明别光盯着钱看;三是让全国的法院判案标准统一起来别各判各的。最近经济发展观念也变了,彩礼纠纷出了新花样。有的人把谈恋爱时的花销全算成彩礼,让官司变得复杂。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把规矩定明白了:既保护了结婚自由的原则,又守住了公平正义这条底线。通过典型案例把彩礼怎么认定说清楚了,这是司法机关积极回应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引导大家过文明婚俗的担当表现。 既要尊重老传统的婚俗习惯,又要在法律上分清表达感情和财产是两码事,这既是回归婚姻的本质,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随着这第三批典型案例发下去了,咱们国家的涉彩礼纠纷案子审起来会更规范统一了。这就能为推动形成文明节俭的结婚风气提供一个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