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文身店被罚1200元

2011年9月出生的卓某,在2011年还不满14岁时,就因为想文身多次跑到店里咨询。文身店明明知道他是未成年人,还是在没查验身份证件的情况下,给了他两次文身服务。在第二次去店里时,文身店直接收取了1200元费用。这种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四川省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在去年12月29日对这家店做出了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还没收了店里非法所得的1200元,并另外罚款2000元。内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为了13岁孩子提供服务的文身店被处以了警告。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就立刻赶到现场调查。事情要从2026年2月25日说起,内江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春雷行动”的处理结果。四川省隆昌市市场监管局在去年9月接到举报称,一名13岁孩子在某文身店做了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