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检察院跟人社局联手,终于帮农民工要回了欠薪

阳城检察院跟人社局联手,终于帮农民工要回了欠薪。最近,他们利用支持起诉的职能,跟人社局一块搞了个协作机制,专门帮老百姓打官司。2021年,郝某借了晋城一家建筑公司的资质,在阳城县接了个村民住宅楼项目,又把活儿违法分包给了没有用工资格的马某。两个人当时说好了,这30多万的工程款就这么分。2022年,马某雇了郭某、原某等8个人干水电暖安装的活儿,说好的工资口头一订。活儿干完了,这8个人找马某要钱,老是被推说“工程款没结清”,维权根本就没门儿。一直拖到了2025年10月,这笔钱还是不给。农民工们急得团团转。马某带着郭某他们去人社局投诉,说郝某跟挂靠的公司欠他17万多块钱的工资,事情闹得挺大。 人社局赶紧去查却碰了钉子:一是欠条上的钱分不清是工钱还是材料费;二是郝某根本不配合。因为这事特别急也特别难办,人社局就把线索移交给了检察院。检察院二话不说开了绿色通道,成立了专案组,定了个“快查、明责、化矛盾、防上访”的路子。办案的检察官马上跟人社局的人碰头一起调查。针对那17万多块钱混着分不清、可能存在恶意要钱的难点,重点看了看马某工程款结没结清和农民工工资付没付的情况。 经过仔细查证和找证据,事情慢慢清楚了:郭某早就给3名农民工垫了钱;郭某和原某等5个农民工的钱确实没给;马某之前已经跟村委会商量好了,用村里一套房抵了13万多的工程款。这次马某带着别人去投诉虽然不合常理,是想帮那几个没拿到钱的人出头,没瞎编数额和事实;但他维权的路子不对头,不懂工资跟材料费的法律区别。 检察官根据这些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给几方责任都分明白了:晋城那家公司让郝某挂名接活儿导致欠薪,得承担还钱的责任;马某是直接雇人的单位,就得给够钱。为了把矛盾消了、把上访隐患除掉,检察院和人社局凑在一块搞了好几轮“面对面”加“背靠背”的调解。检察官给大家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慰大家情绪,告诉马某付工资是他的法定义务,他跟郝某的纠纷可以通过别的路子解决。 最后大家都点头同意了:建筑公司先出一部分钱;马某再补上剩下的那部分。在检察官的见证下,4个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5万多块钱;郭某和马某也私下里签了协议。纠纷彻底摆平了,也没有谁再跑去上访。 这次能这么快解决欠薪问题,就是检察院和人社局联动的好例子。相关负责人说以后还会盯着欠薪高发的领域使劲儿。他们会把线索移交、一起处理这一套搞成个闭环管理,碰到案子立马受理、立马查、立马处理。不光调解还要支持起诉这种方式都用上了,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给护住。同时也得多给大家普法引导一下用工的人守法、按时给钱;引导工人合法理性维权。这样才能从根子上预防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