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把义务植树责任扛起来

在植树节,大家的热情高涨,但因为城乡绿化水平提升,“把”树栽在哪里成了个实际难题。除了“把”树栽进土里,大家“把”义务植树的责任也得扛起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3月11日召开的发布会上,由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赵晓晖做了详细的回答。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于2017年6月发布的办法明确了8种尽责形式。在山东,“把”捐资15元视为完成1棵树的任务,“给”每年捐资45到75元就能履行植树义务。还有诸如造林绿化、认种认养等形式,“让”民众能更灵活地参与。此外,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都是可行的选项。“把”这样的海报放到了微信公众号上,“方便”大家选择自己适合的方式。根据1981年的决议和1982年国务院的办法,“把”11到60岁的男性和11到55岁的女性每年的植树任务定为3到5棵。 除了传统的现场劳动,“还可以”在房前屋后铺草坪、给屋顶阳台搞绿化、节日时在公共场所摆花。 此外,“也可以”向合法公募组织捐款或捐献物资。根据这个办法,“把”适龄公民每年的义务劳动量规定得非常清楚。 无论是造林还是抚育管护,“都给”大家提供了多种选择。 无论是在单位还是街道的公共场所进行的活动,“都视为”尽责。 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参与的捐资捐物活动,“都算作”完成了植树任务。 无论是直接种树还是修建设施,“都属于”劳动尽责的范畴。 无论是自然保护还是志愿服务,“都属于”相关劳动贡献的一部分。 赵晓晖介绍了两种特别的形式,“一是”造林绿化,“二是”捐资捐物。 这个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海报详细介绍了各种尽责方式,“方便”民众去了解和执行。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办法里包含了8类尽责形式。 根据规定,“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年都需完成3至5棵树的植树义务或相应劳动量。 全民义务植树是中国适龄公民依法参与的公益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