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引争议近七成人身保险纠纷都与如实告知义务相关

最近,北京金融法院审结了一桩二审案子,判决郝笛法官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这次二审的判决结果涉及到的主要人物是一名90后的黄女士和保险公司,双方就一份重疾险产生了纠纷。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保险拒赔的广泛讨论。黄女士在2022年给自己买了一份重疾险,保额是50万,每年的保费是6454元。两年半后,也就是2025年1月,黄女士被确诊为肺腺癌。她拿着诊断书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拒赔了。 据了解,这个案件要从2022年8月开始说起。当时黄女士购买了这份重疾险,她认为这笔开销虽然是必须的,但也是一份保障。 但两年半后,黄女士被确诊为肺腺癌。她拿着诊断书去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方给出了拒赔的理由。保险公司称黄女士在投保时隐瞒了家族病史,她母亲得过乳腺癌和卵巢癌,外婆得过肺癌。所以他们认为这是不诚信行为,拒绝赔付。黄女士对此感到非常委屈和冤枉。 她坚称在投保时她已经如实回答了业务员提出的所有问题。没有人询问过她外婆是否有患病史,她也从未隐瞒过这些信息。 为了维权,黄女士把这场官司从一审打到了二审。一审法院支持了黄女士的诉求,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证明她隐瞒了家族病史。但保险公司对此不服上诉到北京金融法院。 这次开庭审理时,《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也到场旁听了整个过程。 法庭上双方争论激烈且各执一词。保险公司认为如果家族有遗传性疾病而没有告知就属于不诚信行为。 然而黄女士反驳说投保人只需要回答是否患有或曾经患过遗传性疾病就足够了。 她认为母亲和外婆的癌症并不等同于自己具有遗传性疾病。 最终法官维持原判,判定保险公司要支付50万元赔偿金给黄女士,并退还之前收取的6454元保费。 主审此案的郝笛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实行询问告知主义模式下,保险公司需要明确提问并不能随意扩大范围提问”。 如果提问模糊不清发生争议应该按照对投保人有利方式来解释。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郝笛法官透露近七成人身保险纠纷都与如实告知义务相关。 有些人并非有意骗保而是在告知环节出现问题导致纠纷。 去年延吉法院也审理过一个类似案件:李先生在手机上为母亲购买健康险,结果母亲因心脏病住院时被告知属于免责条款不能获得赔偿。 法院最终判定免责条款提示不到位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这些案件都反映了一个问题:保险合同条款复杂难懂且由保险公司制定普通消费者很难理解清楚内容。 因此普通消费者买保险时应该多留个心眼看清楚需要回答哪些问题并仔细阅读条款内容。 希望未来普通消费者能有足够保障无需通过打官司才能获得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