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还有好几个部门一起发了个通知,主要是为了对付那些虚拟货币炒作的事儿。最近好多人拿着虚拟货币或者现实世界资产(RWA)的代币在那里瞎炒,搞得经济金融乱套,还害老百姓赔了钱。 这个通知里特别提到,像比特币、以太币这些虚拟货币,压根儿不能当钱在市场上用。特别是最近挺火的稳定币,没经过部门同意,谁也别在国外发行那种跟人民币挂钩的。 央行还说了,现在的虚拟货币没法让人搞清楚是谁在用、钱从哪儿来的,容易被坏人拿去洗钱或者搞诈骗。所以,不管是在国内把人民币换成虚拟币,还是把各种虚拟币之间换来换去,只要是这种买卖活动,全都给我禁止。那些发代币融资的、搞中介定价的、还有搞类似证券期货的,也全是违法的。 至于RWA这种把现实资产变成代币来买卖的东西,这次通知也给它定性了:只要在国内搞这种业务,或者提供相关的服务,都算非法金融活动。要是人家有本事把业务建在专门的金融设施上,那还好说;但要是在外面的公司偷偷往国内的人头上卖这种服务,那也是绝对不行的。 对于那种特别耗电的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其他部门严管着呢。凡是以前的项目都要排查一遍全关掉,绝对不让再建新的挖矿项目,挖矿机器的厂家也不能在国内卖设备了。 最近这一年多,炒虚拟货币、RWA的风气又起来了,有不少坏家伙借着这个名头搞非法集资或者传销诈骗。这些人有的是骗钱的高手,还有的把黑钱转到国外。这次通知也说了,要加强跨部门合作,跟地方配合起来,对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这事儿其实跟2021年那个237号文有点不一样。那次主要是十部门一起发的,这次是八部门联合发文。内容上虽然都在禁止虚拟货币炒作,但这次还特别点了RWA代币化的问题,算是首次明确规定。另外就是把境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禁止范围扩大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