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同步推进,企业在融资、治理、市场波动等多重压力下,债务风险与经营风险相互叠加。
破产案件由“点状”向“链式”传导的特征更为明显:一旦处置不及时,既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外溢,也会影响就业稳定、上下游供应链运行以及区域产业布局的连续性。
如何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推动“危”与“机”转换,成为商事审判改革的重要课题。
从问题表现看,部分大体量企业债务关系复杂、关联交易多、历史遗留问题集中,传统处置模式在识别资产边界、统筹债权顺位、协调多方利益方面成本高、周期长,容易形成“久拖不决”的局面;同时,民营企业在转型期更需要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投资信心与发展预期;此外,围绕盐湖资源开发、清洁能源、特色农牧业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四地”建设重点领域,企业重整与产业链稳定密切相关,司法保障必须更加精准有力。
针对上述挑战,青海法院系统将破产审判作为服务经济治理的重要抓手,在机制创新与协同治理上持续突破。
据介绍,在省级投资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首次探索采取实质合并重整模式,通过对关联企业债务资产进行统筹处置,缩减810亿元重复、缠绕债务,有效缓释企业债务危机。
更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依托“府、院、企”协同联动机制,对重整过程中的关键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实现从裁定重整到通过重整计划仅用1年,并在7个月内完成执行,以更高效率完成风险出清与价值修复。
这一实践显示,在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通过规则创新与协同机制,可以显著降低重整成本、缩短处置周期,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可预期的救治路径。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司法政策供给进一步加强。
2024年3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法治化手段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践中,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西钢集团破产重整案,仅用6个月审结案件,清偿债务220亿元,稳定4414名职工就业,成功化解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该案既体现了破产制度在“救企业、稳就业、防风险”中的综合效应,也表明商事审判改革正从“个案化解”向“系统治理”拓展:既要算清债务账,也要算清就业账、产业账和信心账。
围绕产业“四地”建设,司法保障更突出链条思维和结构性修复。
据介绍,以中国盐湖集团组建为契机,青海法院有序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通过精准引入投资人,完成盐湖镁业、盐湖海纳公司重整工作,维护盐湖循环经济产业链完整,为企业整合与产业集聚奠定基础。
相关案例于2025年4月获得2024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也从侧面反映出该类重整案件在专业化裁判规则、资产处置路径以及产业协同效应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对资源型地区而言,围绕关键产业链条的司法处置能力,直接影响重大项目落地、产业协作效率与资源配置质量。
改革成效还体现在制度建设与专业化推进上。
青海法院印发《关于债权人推荐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办法》,推动破产管理人选任更规范透明,促进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发展,提升破产案件办理的标准化水平。
“十四五”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98件,涉及资产规模超2000亿元。
通过依法出清低效产能、推动优质资产重组整合,破产审判在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要素流动效率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
从影响看,一是风险处置更靠前。
以重整为主的制度工具,为困境企业提供“挽救—重生”的法治通道,减少风险无序扩散。
二是发展预期更稳定。
司法裁判与政策指引相互衔接,有助于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是产业链更有韧性。
围绕重点领域的案件办理,强调维护产业链完整和关键环节稳定,增强区域经济抗冲击能力。
四是治理体系更完善。
“府院企”协同联动与管理人制度完善相结合,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破产治理格局。
面向下一步,业内普遍认为,破产审判改革仍需在“提质增效”和“精准服务”两端同步发力:在规则层面,进一步完善关联企业合并重整、预重整、执行转破产等衔接机制,强化程序简化与风险隔离;在能力层面,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与管理人队伍培养,提高资产识别、估值处置、债权审查和重整谈判的综合能力;在协同层面,持续深化与金融监管、国资、税务、人社等部门的联动,推动债务化解、职工安置、资产盘活等关键事项形成闭环;在服务层面,更加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与规则引导,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商事审判改革的成效充分说明,司法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目标的有机结合,能够产生强大的推动力。
青海省人民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机制创新、法治营商环境优化、产业链保护等一系列举措,既有效化解了企业债务风险,稳定了就业和社会预期,又为产业优化升级提供了坚强的司法支撑。
这些成就充分表明,在新发展阶段,以法治化手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司法工作的重要使命。
展望未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机制的持续完善,青海法院必将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加强劲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