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给浙江百易律师事务所的池侃律师一个电话,说萧山区交警大队刚出来的新认定书,还是把蔡师傅认定成闯红灯了,这回责任认定结果维持原样。蔡师傅这就郁闷了,自己明明是在交警指引下救人,怎么反倒摊上这事儿?这事儿其实得从三个多月前说起。当时蔡师傅在路上接了单,拉着一名手指断裂、血流不止的乘客还有同伴。车开出去大约一公里后,正好碰上执勤的交警。乘客赶紧向交警求助。交警核实了伤情后,示意蔡师傅跟着他们的警车走。可谁知道过了一个红灯路口时,蔡师傅的车就跟侧面突然冒出来的私家车撞上了。 出了事以后,辖区交警大队初步定责说是蔡师傅闯红灯全责。蔡师傅心里不服气啊,明明是人家交警指挥的。他强调说自己是为了抢救伤者才闯的红灯,而且交警当时还记了他的车牌呢。结果这一撞让他没法营运了四十多天,保费也跟着涨了上去。眼看着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他就跑到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去申请行政复议了。支队那边审查完说事故认定的事实不清,直接把这个案子退给了萧山区交警大队重新查。 虽然最后重新认定还是维持了原来的结论,但萧山区交警大队也在回应里解释了一下。说他们是按照上级复核意见补了一些调查材料,程序上完全没问题。法律界的人也说了个理儿:哪怕交警在场看着呢,开车的司机对路口安全还是得自己负责。“交警引导不等于你能随意违法了”,池侃律师解释道。 这件事传出去以后闹得挺大。有网友觉得交通规则面前谁都一样,开车的人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也有人觉得救人要紧,制度得有点温度。甚至还有网友建议遇到这种紧急情况最好先打120或者110,让专业的人来处理比较保险。 从法律条文上看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确实有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为了救人可以不用管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但普通私家车可没这权利。怎么给“紧急救助”定个性质成了争议的核心点。 其实这种情况也不是头一回发生了。以前也有不少私家车为了送医闯红灯被罚后去申诉的事儿,有些地方的交管部门核实情况后就免了他们的责。这种执法的温度虽然暖人心窝子,但大多都是凭经验来的个案处理法。 蔡师傅的经历其实是对好人好报的一个考验。咱们既要维护交通秩序又想让人道主义行为有保障到底该咋办?这就需要交通管理部门、法律伦理还有社会共识一起想办法了。也许只有把紧急情况下的社会协作机制搞得更完善点、把大家的权责边界分清楚了,才能让那些想做好事的人不再左右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