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实施条例迎来23年来首次全面修订 创新激励与全周期监管成亮点

时隔23年,《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迎来首次全面修订,说明了我国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琪表示,现行条例自2002年实施以来仅进行过3次局部调整,此次修订覆盖了90%以上的条款,仅保留第一条立法依据未作改动。

新修订条例在保障药品安全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创新效率和用药可及性;关键在于如何将法规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可追溯的数据和可问责的机制,让改革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