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12月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
这是监管部门针对新兴电商业态食品安全问题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标志着直播带货食品经营将迎来更加严格的监管时代。
近年来,直播电商凭借即时互动、场景化营销等优势实现爆发式增长,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然而,在高速发展背后,食品安全隐患日益凸显。
当前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部分主播夸大宣传产品功效,食品标签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少数商家为追求利润销售劣质产品甚至掺杂使假;更有甚者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
此外,由于直播电商涉及平台、主播、商家等多个主体,消费者维权时常陷入责任难以界定的困境。
监管制度滞后与行业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亟需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体系。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年早些时候启动了规章制定程序,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相关工作程序目前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正式发布阶段。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在发布会上介绍,新规将根据直播营销人员的不同角色和情形分别提出针对性要求。
具体措施包括:要求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选品机制,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制度,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规范信息发布行为,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展示食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明确列出了禁止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
其中特别提到,禁止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盐产品,以及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等。
这一规定针对当前市场上存在的标签不规范、产品来源不明等突出问题,为执法监管提供了明确依据。
司光强调,新规的一大亮点是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明确了相应的处罚依据。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在执法时将有更加精准的标准和尺度,既能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又能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推进一系列配套制度建设。
据悉,规范平台经济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多项制度也将于近期陆续出台。
这些制度的密集发布,构建起覆盖生产、销售、平台监管等全链条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形成监管合力。
业内专家认为,新规的出台恰逢其时,既顺应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又回应了社会关切。
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划定经营红线、细化违规情形,将有效遏制直播电商领域的食品安全乱象,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同时,这也对平台和经营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从“流量至上”到“责任为先”,直播电商行业正经历关键转型。
此次新规的出台不仅是对消费者关切的回应,更是对数字经济时代监管智慧的考验。
当每一包食盐的标签都能被追溯,每一场带货直播都经得起质检,这种“看得见的安全感”或将成就行业更可持续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