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航运繁忙度提升,船舶含油类污染物产生量随之增加。一些环节仍存在监管衔接不够紧密、风险点识别不够精准等情况,个别船舶和对应的主体在油污水、废油等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不够规范。加之“三无”船舶非法作业隐蔽性强——容易带来水域生态环境风险——影响港口形象和航运高质量发展基础。 原因:一是船舶含油污染物治理涉及船舶、码头、接收单位等多主体、多环节,部门间信息不畅、标准不一时,容易出现监管空档。二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台账管理、规范处置、合规运输等基础工作不扎实,给违法违规留下空间。三是重点水域点多线长面广,单一部门力量有限,传统“各管一段”的治理方式难以应对跨领域、跨链条问题。四是少数从业者守法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偷排、乱倒、违规转移等行为时有发生。 影响:船舶含油类污染物一旦进入水体,往往会对水生态系统造成持续影响,治理成本高、周期长。对泰州而言,长江泰州段和通江达海水系既是重要生态屏障,也是航运经济的重要通道。若污染防治存在短板,不仅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巩固提升,也可能带来航运秩序风险、企业合规成本外溢以及区域绿色发展评价压力,进而影响港口竞争力和航运产业链稳定。 对策:围绕全链条闭环治理目标,泰州此次推进会明确由交通执法部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海事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治理模式由“单打独斗”转向“联防联控”。一是盯紧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将长江泰州段、新通扬运河、引江河等重点水域以及泰州港等重点港口码头纳入整治重点,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无”船舶非法作业、污染物违规处置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检查。二是完善协同机制,建立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联办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行动同步、处置联动,提升发现问题、固定证据、依法处置的整体效率。三是强化底数管理和闭环推进,突出“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用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成果台账贯通全流程,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追踪、可验证。四是严格组织实施,行动按部署动员、集中治理、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推进,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对推进迟缓、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约谈,形成压力传导。五是注重综合治理,通过政策宣贯、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提升守法意识,引导企业和从业者把合规处置作为底线要求,推动形成共治氛围。 前景:从长远看,船舶污染防治既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航运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随着联合执法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化、台账管理规范化,泰州有望继续提升对船舶含油类污染物“产生—交付—接收—转运—处置”的全链条监管水平,推动港航领域绿色转型。下一步,有关部门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完善风险点动态排查和执法协作机制,为服务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在“共抓大保护”理念引领下,泰州通过制度和机制协同破解生态治理中的碎片化问题;对应的探索不仅关系到一域水清岸绿,也为沿江城市协同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监管合力越强,长江黄金水道越能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同时释放航运发展动能,实现经济价值与生态效益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