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直播前得跟顾客说清楚到什么程度才算数?

有些实体店在做直播的时候,把顾客的活动场景也顺便拍进去了,这就让不少消费者觉得自己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受到了侵害,行业规范这一块确实得赶紧加强一下。毕竟现在直播这种形式早就不光是在网上了,很多线下的馆子、健身房还有游泳馆都开始搞这个,直接通过摄像头把店里的环境和服务展示给观众看。可最近我发现,有些商家在拍的时候压根没跟顾客打招呼,也没征得大家的同意,就把大家当成背景板给播出去了。以前这种情况可能只在饭店、温泉这类地方出现,现在甚至连更衣室、泳池这些私密性特别高的地方也成了直播的焦点。有顾客跟我说,他们在健身房或者游泳馆里运动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架在直播间的画面里了。虽然商家有时候会解释说镜头主要是对着设备,可画面一动就很难保证不把顾客的脸给露出来。要是被问起有没有征得顾客同意,他们大多是含糊其辞,说“就拍个场馆设施”或者“我会注意角度”,反正就是不承认自己没尽到告知的义务。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做法肯定是踩了红线。咱们在店里活动不代表就自动同意把自己的肖像拿去给商家赚钱用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商家要是想赚钱搞直播,要是能把顾客的脸拍得很清楚,那就妥妥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权。就算画面没直接对准某个人,在更衣室或者美容美发室旁边播这些画面,也会让消费者感觉自己的隐私被暴露了。之前有法院判过一个火锅店的案子,就是因为商家没经过顾客同意就把顾客的影像播了出来,最后被判赔礼道歉还得赔钱,这就给大家提了个醒。 现在争议的主要点就是商家想赚钱和顾客想保护自己权利之间的那个界限问题。有些商家觉得直播是个省钱的好办法,可他们忘了自己该负的法律责任。顾客的脸和那些私人活动空间可不是公共资源,不能随便拿来当背景板用。商家要想开直播,得把尊重顾客放在第一位,前提就是得把话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还得让顾客心甘情愿地同意才行。那种“没直接对着人”或者“主要拍环境”的说法根本不能当成理由来免责。 这种情况多了也说明新的行业出来后,规矩还没跟得上步子。公共场所到底能拍到哪里算合理?商家直播前得跟顾客说清楚到什么程度才算数?海量的线下直播怎么管才能不让人滥用?这些问题都得靠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平台还有行业协会一起来想办法解决。大家得赶紧研究制定一些具体的规则指引,把责任分清了,平台审核这块也得盯紧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也要畅通才行。 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不能以牺牲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线下的商业直播虽然是个新兴的推广手段,要想健康发展就得靠明确的规则来管着。只有守住法律的底线,把让顾客知情同意的原则落到实处,才能真正赢得大家的信任,达到赚钱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双赢局面。社会上的各方都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把这道防线守好了,让技术进步真正服务于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