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关系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议题;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新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持续增加。为回应此变化,自治区将今年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十大民生实事之一,采取多项举措,继续完善覆盖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从供给端看,新疆将加快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支持各地申请地方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并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此举既能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也有助于盘活存量资源、稳定市场。今年计划筹集2.59万套保障性住房,重点面向低保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和引进人才等群体,形成更清晰的梯度保障格局。 从改造端看,新疆将兼顾三类改造。城中村改造方面,优先选择群众意愿强、征收补偿方案成熟、资金可平衡的区域,并结合房地产库存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房票安置等方式,保障群众权益的同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上,将从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个层次推进,补齐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城市危旧房改造方面,将探索推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模式,通过居民和产权单位出资、金融机构支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建立更可持续的资金筹集机制。 这些举措并非“从零起步”。“十四五”期间,新疆已新增保障性住房供给20.67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1.4万套、城中村1.1万户,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54个、惠及92.43万户家庭。实践表明,新疆住房保障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涵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多种形式。今年的工作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新疆在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的思路更强调“共建共享”。通过引导居民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和受益者,不仅能提升改造推动力,也让群众更直接分享城市更新成果,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同时,围绕资金可持续的制度设计,也为类似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住房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课题;新疆以系统思维推进安居工程,在扩大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提升与机制创新,为西部地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实践参考。下一步仍需在政策精准度、资金可持续性和社区治理协同等持续探索,推动住房保障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稳步迈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