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公益诉讼交出“十四五”生态答卷:办案1.46万件推动修复治理追偿7.5亿元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广西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最新数据显示,过去五年,全区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82件,说明了司法对生态环境的有力守护。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得到集中治理:桂林市象山区某村污水直排多年,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当地投入840万元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某地堆积20年的30万吨“垃圾山”,在三年持续监督下完成清理,3000余名村民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这些案例反映出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协同效果正在增强。漓江流域保护也成为生态司法的重要样本。桂林检察机关设立专门保护机构,办理流域案件1682件。其中,景区违法燃放烟花导致毁林案件追偿修复费用21万元,入选全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同时,检察机关推动建立“司法+文保+生态”协作机制,对摩崖石刻等文化遗产开展抢救性保护,探索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协同治理的新路径。跨区域协作上,自治区检察院与广东、海南建立环北部湾协作机制,推动三地市检察机关签订红树林、白海豚保护协议,以联合保护方式减少行政区划带来的治理断点,为跨省生态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技术手段也在加速融入办案实践:南宁市探索“检察+碳汇”机制,引导侵权人认购海洋碳汇503吨;阳朔县运用大数据监测民宿非法取水,提高线索发现和监督效率。针对珊瑚礁修复难题,检察机关参与推动的苗种培育技术已修复200余亩海域,有关纪录片还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上展播。

从污水治理、“垃圾山”清理到漓江流域保护,从珊瑚礁修复到跨区域联合协作,广西检察机关在“十四五”期间以更具体的举措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下一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检察机关仍需在办案机制、监督方式和科技应用上持续创新,强化与行政部门及社会各方的协作,推动形成更广泛的生态保护合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西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