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一家医院给病人用西地兰的时候没让病人签字,结果被罚了1.5万

永州的一家县医院因为在5次给病人用西地兰的时候没让病人签字,结果被永州市卫健委罚了1.5万。这个案例把毒性药品必须书面告知的法律风险给亮了出来。这家医院跟三位医生被罚了款,医生以后还得看情况面临警告、暂停行医甚至吊销执照。执法机关觉得西地兰特别危险,属于“特殊治疗”,法律明确规定它的治疗剂量跟中毒剂量很接近,搞不好就没命。所以医生光口头说可不行,得有书面证据才算数。这次的事在湖南省搞医疗监管培训的时候都拿出来当例子讲了,监管部门盯着这块不放,谁要是侥幸心理大很容易被点名。 像阿托品、毛果芸香碱这些西药毒药,还有砒石、斑蝥这类中药毒药,都归在“特殊治疗”里。医生开这些药之前得两分钟内写完知情同意书让病人签字。给个模板参考一下:患者基本信息写上就行;诊断写上是心衰或者快速房颤需要强心;药名、剂量写清楚是静脉推注0.4毫克去乙酰毛花苷;风险提示说清楚可能有心律失常或者恶心呕吐;替代方案写地高辛口服或者新活素泵入;患者和家属签字确认已经知道并且愿意接受治疗。这就好比给自己和病人都买了份保险。永州这档子事再次说明程序合规和看病治病一样重要。医院赶紧把毒性药品清单梳理好、把知情同意书模板完善了、把全员培训搞起来是最直接的办法;医生多花两分钟写几行字不仅保住了饭碗也保住了病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