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瓶窑有位叫颜先生的人,一天他去帮朋友收拾房间,在租客留下的白色行李箱里,意外发现了一捆捆捆扎整齐的纸钞。颜先生被吓了一跳,这一摞摞钞票少说有100万元。他心里发毛,赶紧给瓶窑派出所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姚越操和另外两名同事立刻赶到了现场。姚越操回忆说,这次案子是他从警以来第一次遇到。他们到了现场,发现贵重物品租客都带走了,只有这箱现金被留了下来。姚越操拿起一捆仔细看,分量比较轻,不像真有十万元。而且钞票上面盖着中国建设银行的封签和工作人员的姓名章。民警们仔细观察了很久,这才发现背面的拼音竟然是“QUAN”,而不是“RENMIN YINHANG”。姚越操上网一查发现是“10万元道具”,价格在20到60元不等。他还在一家网店找到了和箱子里一模一样的道具图片。原来这100万元并不是真的巨款,而是前租客拍戏用的道具。房间里还摆放着古装戏服和拍摄支架。颜先生虚惊一场:“幸好不是假币,否则我差点就被当成共犯了。”警察提醒大家道具币虽然不是假币,但是仿真度很高,不能随便丢弃或用来支付流通,否则可能触犯法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总面额4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次的百万巨款会由房东暂时保管起来,然后联系租客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