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生命通道不是“加速道”,过马路前必须左右看清楚快速通过

大家都知道,现在机动车让行行人成了常规操作,但行人如果闯红灯、横穿马路,代价也变得越来越大。全国好几个地方都开始严打那些电动车闯红灯或者在斑马线上猛冲的行为,信号灯下也不再默认“弱者无敌”,谁违反规定谁就负责。 下面我给大家复盘一下那个事故。向某下班坐车到了工业园区门口,下车后直接走上非机动车道,还没看清楚有没有车就转身下台阶。结果就跟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撞了个正着。开车的熊某当场摔倒在地,脾脏破裂、肋骨骨折、肺挫伤并休克。医生给做了手术切除脾脏,鉴定为重伤二级。 交警查看监控和车速后认定:向某突然横穿马路还逃逸,责任比较大;熊某的车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且还超速,责任稍微小点。所以向某成了主要责任人。 到了法院这边,向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情况,还积极赔了15万元给家属取得谅解。法院觉得他虽然有自首和赔偿情节,但因为他本来就伤了人还逃跑了,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社会危害性不算特别大,就判了8个月有期徒刑并缓刑1年2个月。 《刑法》里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说得很清楚,只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自然人都能成为主体,“司机”这两个字没写在里面。所以只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犯了错,也能被判刑——关键就看你是不是负主要责任。 最后我给走路的人提个醒:斑马线是生命通道可不是“加速道”;过马路前必须左右看清楚快速通过;要是出了事千万别想逃走运,赶紧停下来救人报警;如果需要赔钱,主动承担责任比事后扯皮强多了。只有大家都把规则记在心里养成习惯,城市的道路才能少点惊险多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