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南京高淳区固城湖畔,一场公开庭审近日引发关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在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非法捕捞,当庭承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该转变源于高淳区检察院推行的"认罪认罚+认赔"诉前督改机制——通过刑事民事检察官协同办案,引导违法者既认罪又担责,使这起环保案件仅用6天便办结。
环境好了,生活才能更好;产业兴了,乡村才能振兴;南京高淳区检察院的实践表明,新时代的司法机关不仅要依法打击犯罪,更要主动适应乡村振兴的需求,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司法供给,将法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通过"淳风化雨"品牌建设,该院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法治如何赋能乡村振兴,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