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印发实施意见提升入境数字服务便利度 统筹开放发展与安全治理促融合

记者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贸促会等十一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境外人员入境数字化服务便利性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背景下,针对数字服务领域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移动支付、网络预约、电子政务等数字化服务已深度融入国民日常生活。然而,境外人员入境后在使用这些服务时仍面临诸多不便,包括支付方式受限、身份认证困难、语言界面不友好等问题。这些障碍不仅影响境外人员在华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交往便利度。 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正是对此现实问题的系统回应。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在解读文件时强调,意见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和场景驱动,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力求在多个维度实现平衡发展。 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处理上,意见明确提出,在提升服务便利性、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同时,必须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水平。这一表述说明了兼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战略考量,既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又要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和权益,确保数字服务在安全可控的框架内进行。 在国内与国际的关系把握上,意见强调立足自身需求,扩大自主开放,坚持中外人士一视同仁原则,不搞特殊和差别待遇。这一政策导向特点是双重意义:一上推动我国数字化服务主动对接国际通行模式,提升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境外人员更好融入我国数字化服务生态,提升其使用体验和获得感。这种双向融合的思路,既维护了政策的公平性,也体现了开放的包容性。 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协调上,意见着眼于两个层面的目标:其一,通过推进数字化服务更加便捷,吸引更多境外人员入境旅游、消费、投资,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其二,加强标准互认,督促数字化服务平台依法依规提供产品和服务,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优化服务体验。这种既激发市场活力又维护市场秩序的平衡策略,有助于形成规范有序、充满生机的数字服务市场环境。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此次十一部门联合发文,涉及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工信、人社、交通、商务、文旅、金融、贸促等多个领域,体现了跨部门协同治理。这种统筹协调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政策合力,为境外人员入境数字服务便利化提供全方位制度保障。 业内专家认为,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当前,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国纷纷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创新步伐。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在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等领域已形成显著优势,但在服务国际化、便利化上仍有提升空间。通过制度创新消除境外人员使用数字服务的障碍,不仅能够改善我国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也将为扩大服务贸易、促进人文交流创造更好条件。

在全球数字治理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正通过制度型开放深化国际合作;这项新政既回应了国际关切,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释放数据价值,将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课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