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商标侵权新动向:电子化仿冒手段升级 网络售假涉案金额超亿元

问题——手段翻新、隐蔽性增强,消费者“看着像正品”却频频中招;最高检通报显示,当前侵犯商标权犯罪仍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类型,占比长期居高。更值得关注的是,侵权方式正从“外观仿冒、包装造假”等传统路径,延伸到“电子化标识伪装、线上链路引流、旧货翻新冒新”等环节。个案中,有不法分子将假冒蓝牙耳机外观与包装上做得高度相似,并在连接设备时通过弹窗或界面显示与正品近似的标识,继续强化“真品错觉”,涉案销售金额达百万元以上。也有团伙在电商平台上传正品商品链接,借助付费推广获取流量,再将店铺正品链接与自建网站的仿品链接关联跳转,形成“点击正品—跳转售假”的欺骗闭环,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6亿元。此外,“二手翻新当新品卖”在数码设备等领域较为多发,通过更改序列号等关键识别信息、替换零部件后冒充新品销售,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原因——技术演进与流量经济叠加,催生链条化、跨平台的侵权生态。一上,商标使用场景从实体标识扩展到电子交互环节,耳机连接、设备开机、应用弹窗等节点成为新的“展示位”,不法分子借此用技术手段制造混淆。相较线下仿冒,电子化呈现更难被普通消费者即时辨认,也增加了取证难度。另一方面,网络交易与跨境电商降低了售假门槛,直播带货、付费投放、社交平台引流等机制让“流量”更容易转化为收益,推动犯罪团伙分工更细:有人负责货源与改装,有人负责店铺运营与推广,有人负责仓储物流与售后应对,链条更长、涉案金额更大。再者,部分消费者存在“低价捡漏”心理、正品识别能力不足,为侵权行为提供了需求空间;个别平台在链接管理、广告投放审核、商家资质核验等环节仍有薄弱之处,给“真假混同”“货不对版”留下空间。 影响——侵害消费者权益与企业创新动力,冲击公平竞争与市场信任基础。对消费者而言,购买到假冒或翻新冒新的产品,可能面临质量与安全风险,售后维权成本随之上升;尤其在数码和耐用消费品领域,核心部件被替换或关键识别信息被篡改,容易带来性能不稳定、数据安全等隐患。对权利人而言,假冒商品与假冒服务“搭便车”损害品牌声誉,削弱商标的识别功能,影响企业在研发、质量控制与渠道建设上的投入意愿。对市场秩序而言,售假经由流量放大后挤压合规经营者空间,导致价格体系扭曲、信用受损,进而影响消费信心与营商环境。 对策——以“打击+治理”并重,形成线上线下一体、行政司法协同的全链条处置。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的案件中指出,面对新趋势新特点,需要在依法惩治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一是突出精准打击,围绕“制、售、运、推、链路跳转”等关键环节深挖上下游,依法打击团伙化、职业化犯罪,提升对电子化商标侵权、服务商标侵权等新类型的识别与指控能力。二是压实平台责任,推动电商平台、广告代理与推广渠道完善资质审核、链接跳转治理、异常流量监测、侵权投诉快速处置等机制,针对“正品链接引流”“付费推广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完善鉴定与溯源支撑,针对更改序列号、翻新冒新等情形,推动建立更便捷的产品溯源与鉴别体系,压缩改装造假空间。四是加强协同共治,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证据协作,提升对跨境链条的追踪打击能力。五是加强普法与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警惕明显低价、来源不明链接以及“正品页面却发他站货”等异常交易特征,降低被侵权风险。 前景——从个案整治走向机制化治理,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同向发力。随着数字化交易持续深入,商标侵权手段仍可能向更强隐蔽性、更高技术性演变,例如更复杂的跳转链路、更精细的界面伪装、更分散的供货与仓储模式。治理关键在于持续提升执法司法对新型侵权的规则供给与办案能力,同时以技术治理净化平台生态,以信用约束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通过完善全链条打击体系和常态化治理机制,有助于形成“侵权成本显著高于违法收益”的制度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提振消费信心,护航创新发展。

商标侵权犯罪的演变,反映出不法分子在打击压力下不断“升级”手段。从电子化伪装到跨境电商团伙作案——再到二手产品翻新再售——作案方式更复杂、隐蔽性更强。这要求执法部门在持续打击传统侵权的同时,及时跟进新业态、新技术背景下的侵权新形态,建立更精准、更高效的防控机制。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留意异常低价和可疑链接。只有执法、企业、消费者形成合力,才能更有效维护知识产权秩序,保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