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把海关总署在这次试点中选作核心角色,意图构建一个海陆空互联互通的国际物流网络。为了响应国家提出的降本增效、建设贸易强国的要求,中国海关总署现在给这次试点安排了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以及水水中转监管新模式。这不仅是推进通关便利化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步,也是现代综合交通体系适应监管模式创新的实践。这个试点给前期成功的公铁联运海关监管模式做了进一步拓展。 新模式把注意力放在了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上。这些货物在国内用铁路或水路运输,而进出境时就靠水路运输。通过流程再造和科技赋能,新模式给联运全链条提供了更精准高效的监管,解决了联运货物换装、数据流转和途中监管的问题。海关总署给这次试点设定了两大原则:数据驱动和主体负责。 经营人要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把多式联运申请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一次性发给海关。这样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和减少重复申报,提升数据流转效率和透明度。同时,经营人需要确保货物在全程运输中保持封志完好。如果换装作业涉及到铁路且由同一经营人提供服务,海关可以同意将作业拓展到非监管场所进行。 这次试点实施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有着深远的意义。它回应了外贸企业的迫切需求,通过简化手续和优化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它还促进了铁路和水路等运输方式的衔接与融合。 选择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作为突破口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海铁联运连接了海运大通道和内陆铁路网络,对内陆对外开放和深化“一带一路”互联互通非常重要。水水中转优化了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港口辐射能力和运作效率。两者都是构建立体化国际物流大通道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这次试点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和促进贸易便利化的一个实质性进展。它体现了从“口岸监管”向“全程供应链监管”转变的服务思维。 中国海关总署表示将密切关注试点运行情况并总结评估经验。一旦条件成熟就会稳步推广成功经验惠及更多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