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政绩观是否端正,直接关系到发展质量和群众获得感。针对一些领域存在重“面子工程”、轻长远效益的问题,中央此次专项部署直指要害——要求各级干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通知明确提出“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等硬性要求,目的在于推动治理逻辑从“向上负责”更多转向“对下负责”。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干部留下的是成绩还是口碑,最终由人民来评判。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是一次集中整治就能完成,而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自我校准: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民生改善落到实处。这既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未来作答。只有这样,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才能更真实、更广泛地惠及每一个普通人,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也才能在新时代实践中不断巩固、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