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该起医疗事件,院方通报对关键诊疗经过、鉴定结论和后续处置作出说明。患者宋某,60岁。2025年4月18日因“上腹痛7天”到消化内科门诊就诊后自行回家;4月27日因“心悸1年”到心血管内科门诊就诊,以“室性期前收缩”收入心血管内科;4月29日行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术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院方称协助完成尸检并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鉴定结论明确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医疗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任何环节都不能松懈。本案中,医方因风险告知不到位而承担主要责任,提示医患沟通在医疗活动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医疗机构应认识到,充分的知情同意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对患者权益与尊严的基本尊重。只有把风险沟通讲清讲透——把操作流程做严做实——把应急机制练到位,才能尽可能降低风险、保护患者安全,修复并维护医患信任,也为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