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2022年到2023年初之间休了178天产假,之前她在A公司每月能拿到15000元薪水,这个月薪金是基本工资3200元加上绩效工资11800元凑成的。公司只给她发放了3200元的基本工资作为产假期间的收入,产假还没结束王某就提前回去上班了,结果公司又只给她发了正常出勤的钱。王某觉得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就去维权并且在仲裁那边赢了官司。公司不服气把她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没有参加绩效考核所以没绩效工资,还有她提前回来上班就算是不要产假工资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3月11日审理了这个案子。法院没采纳公司的说法,觉得绩效工资是固定拿的那部分,不管休不休假都该给;产假期间没法考核不是王某的错,公司不能因此扣钱。此外法院还觉得劳动报酬和产假工资是两码事,王某回公司干活并不意味着自动放弃了产假待遇。因为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王某主动放弃了权益,所以法院判决公司必须给王某补足这178天里的工资差额。这就意味着王某回到岗位后能同时拿到正常的出勤工资和未发放的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