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并发布一起典型案例——集中反映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应对路径;案件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张某与其配偶李某共同偿还申请人杜某借款本金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二人未按期履行,杜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初期,双方曾达成执行和解,密山市法院据此终结执行程序。但张某随后未按协议履行,执行陷入停滞。 问题的关键在于被执行人刻意隐匿行踪和财产。法院仅查询、扣划到1.3万元存款后,长期无法找到张某,案件一度难以推进。为打破僵局,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交叉执行机制,将案件指令由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以跨区域、跨层级协同提升执行效果。 鸡冠区法院接手后开展全面排查,逐步查清张某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调查显示,张某在民事判决生效后,有计划地实施转移财产行为:其将承包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给邹某,并通过收取现金、借用他人银行卡、指定其他债权人代为收款等方式分笔收取、隐匿转让款,共计85万元;其还将本人所有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牵引车出售,并借用亲属李某某银行卡收取11.5万元。另查明,张某在吉林省长春市经营麻辣烫店,以亲属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并通过他人账号收款隐匿经营所得,月收入逾万元。 期间,张某持续采取回避态度。面对杜某家人因治病急需用钱而催要欠款以及法院的执行催告,张某仍藏匿行踪、转移财产,拒不配合执行。 掌握张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后,鸡冠区法院将涉及的材料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推动案件从民事强制执行延伸至刑事追责。面对刑事追究的法律后果,张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将借款本金27万余元交付法院履行义务。鸡冠区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张某判处相应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本案时指出,其典型意义主要体现在:上级法院及时启动交叉执行,突破地域与力量限制;受指令法院通过多渠道核查,查明被执行人有预谋的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并固定证据;依法追究拒执刑责,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保障胜诉权益,同时维护司法秩序。 本案也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生效裁判必须得到尊重和履行,任何规避执行、对抗执行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执行是兑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对有履行能力却通过转移、隐匿财产对抗执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既是对个案权益的修复,也是对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的维护。以交叉执行打破僵局、以法定程序形成闭环,发出清晰信号:生效裁判不是“建议书”,规避执行也绝非“聪明办法”。唯有让每一份判决落到实处,才能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可预期、可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