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2月8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多措并举减排护健康促秩序

沧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显示,2月8日起,受南风影响和湿度升高等因素叠加,该市大气扩散条件将明显转差。特别是风场辐合作用下,中南部和东部部分城市面临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的威胁。该预判为政府部门提前启动应急响应提供了科学依据。 根据污染发展趋势,沧州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月8日8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这一决策旨在通过提前介入,最大限度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应对措施表明了分类施策、精准管控的原则。在引导性防护层面,市政府要求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的群体尽量居家避免户外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涉及的患者的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工作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缩短工作时间等防护措施。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可实施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和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在倡议性减排上,政府鼓励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或电动汽车出行,驾驶人员应及时熄火减少怠速运行,自觉停驶排放标准较低的燃油车。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班、远程办公等灵活工作制,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能源消耗。 强制性减排措施针对污染源头进行了系统管控。工业企业需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管控要求。在移动源管控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和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等通行。其他区域的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物料运输必须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施工工地和工业园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也被纳入管控范围。 在面源污染防治上,砂石料厂、石材厂等依法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未安装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同时增加城区道路的机扫、湿扫频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应急响应期间政府部门强调避免"一刀切"做法。对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允许其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纳入民生豁免范围的企业和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不限产不停产,以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将协助重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应急响应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根据气象预报,18日至19日东北风将至,污染过程将自北向南逐步缓解,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

此次应急响应既是对环境问题的及时应对,也考验着城市治理水平;如何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间取得平衡,实现从应急管理向常态治理的转变,仍是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