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日子过得很慢,有个叫刘芳的法官,她在2013年的夏天把自己从立案大厅的玻璃窗后推到了审判台前。那一锤子下去,就像是给自己定了个终身坐标。她没有什么惊世的才华,就是肯吃苦,白天把那些枯燥的刑法书啃得透透的,晚上还要把实务案例抄满整整三大本笔记本。这一晃眼八年过去了,她把刚入门时的慌张打磨成了沉稳。 到了2019年,刘芳碰到了一个叫赵某的案子。那天凌晨两点多,赵某在夜班回来的路上看见一个醉倒的女子李某,她趁人家戴着耳机听不见声儿又没啥反抗劲儿的时候抢走了手机。后来手机被找回来了,但赵某却面临着三年以上的实刑。检方一口咬定是抢劫,如果定了这个罪名,赵某这辈子的档案里就会多一条前科。 刘芳把厚厚的卷宗翻了个底朝天,发现赵某这人没前科、认罪态度好、还愿意赔钱,唯一的遗憾就是那点儿贪念。她坚持说要拿证据说话,把“抢夺”和“抢劫”的界线划得清清楚楚——必须主客观都一致了,判的罪才配得上。最后赵某被判了九个月实刑,他也服了,检察院也不抗诉了。 后来的三年扫黑除恶行动中,刘芳连轴转着审了宁某、罗某、栾某这些恶势力集团的案子。涉案金额加起来有一千多万,受害者更是遍布全国各地。卷宗堆得像小山一样高,她给自己定了个“三关”:头一关是阅卷关,连着两周每天都加班到凌晨两三点钟去手写阅卷笔录;第二关是庭审关,控辩双方说的话得一句句对号入座看证据;最后一关是量刑关。案子结了那天,她把判决书放进档案袋里。 再后来碰到那些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存的案子时,刘芳总是让受害人先说心理话、写诉求单。她给涉案财产的流向做了一张可视化的图表。她说只有看见受害人的钱有望拿回来,她才能踏实睡觉。 从宣誓的那天起,刘芳就把自己的名字写进了日历里。她低下头去的是身子骨,站在那儿让大家信得过;迈开腿走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老百姓的信任和口碑。新时代司法的路上她还愿意用那枚小小的法槌给大伙儿交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