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5月,秦某某把朱某某介绍给了医生,说是能做隆胸手术。后来秦某某带人在酒店里给朱某某注射了丰胸液体,收了她2万多元的服务费。到了2024年4月,朱某某因为胸部疼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出了假体并发症,又花了2万多元医药费。朱某某觉得秦某某没资质,这是欺诈,就把她告了,要求退钱赔偿。法院觉得这事儿不简单,隆胸属于医疗手术,不是普通美容,秦某某又拿不出医师证和执业许可证,隐瞒了信息属于欺诈。最后法院判秦某某退20948元美容费,赔三倍损失62844元,还有医疗费等加起来共2万多元。 到了2024年4月20日,熊某和某文化公司签了合同,培训费8400元,有效期一年不限次数。开课一个月后要是因为个人原因退学,当月上的课按150元一节算,剩下的课还要扣30%的违约金。熊某当天就把钱付清了,公司从4月20日一直培训到7月28日,总共给她上了13次课。后来熊某说家里地址变了不方便参加培训,在9月14日提出解约。公司同意了但双方没谈拢退费的数额。熊某就把公司告上法庭,要退5805元培训费。 2024年的9月14日这天还发生了另一件事:某公司在直播间里卖白酒,主播在台上摆了瓶知名品牌的酒,说平时几百块一瓶现在两位数就能买到。王某某买了这瓶酒回家一看才发现不是那个牌子的而是便宜货。王某某把卖家告到法院说他们承诺假一罚十要赔十倍货款。法院最后判卖家按十倍货款赔钱给王某某。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布了7个典型案例,把这些事都摆了出来:直播间“下播福利”、医美没资质、学员办年卡后单方面退学的事都在里面。上游新闻记者徐勤和实习生崔瀚丹整理了这些信息。 比如在2024年8月19日这天还发生了一件事:熊某解除合同的诉讼开庭审理了。法院认为这是预付式消费纠纷,按照合同约定熊某算是办了年卡享受不限次数的服务。实际培训时间是从2024年4月20日到8月19日一共4个月。那么公司应该退给熊某8400元减去700元每月乘以4个月等于5600元的培训费。另外因为熊某违约解除了合同要付违约金但原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太高所以法院给减到了1100元。 最后综合算下来法院判决某文化公司退给熊某4500元培训费。上游新闻记者徐勤和实习生崔瀚丹整理了这些信息。 上游3·15丨直播间“两位数卖名酒”承诺假一罚十 被判赔十倍 判决结果显示上游法院把这几个典型案例给公布出来就是为了督促提醒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推动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此次发布案例的时间点定在了2024年4月。 就在2024年8月19日这天还发生了一件事: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认为网络直播买卖白酒的合同成立且卖家承诺正品保真假一罚十属于合同条款之一现王某某收到的酒不是正品构成违约所以卖家必须按承诺赔钱给王某某虽然赔偿金额高于法律规定但这是卖家自愿做出的承诺应当履行。 最后法院判决卖家按照十倍货款标准向王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