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

202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规,给中国CT报告领域的医院带来了重大影响。从4月1日起,由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这次最严医保监管新规,把智慧监管变成了常态化、精准化的主要手段。眼下大数据的“天眼”和智能监控系统为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提供了全方位的监控。新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得加强信息化建设,把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视频监控、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药品耗材追溯码这些技术都用上,再把相关数据及时传送到医保信息系统里。如果核查的时候发现有定点医药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绝接受记录、录音等收集证据的方式,或者篡改、清除历史数据等等情况,就可以认定他们不配合调查,就暂停给他们结算医保费用。解除服务协议也不简单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说,定点医药机构要想解除服务协议或不续签,经办机构会根据他们之前的表现和解除原因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出有问题的就得按规定处理后才能解除协议。 这个细则提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6处。202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监管条例第三十八条对违规行为列得清清楚楚: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规范过度诊疗检查;重复收费;串换药品耗材等行为都列在里面了。 现在医疗机构管理者必须适应这种新状态了:要“严标准”,“全手段”,“硬处罚”。要把合规管理从被动应对变成主动融入,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