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于大模型技术的视频生成工具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关注。
一款名为Seedance2.0的视频大模型在国内外掀起传播热潮,其强大的合成能力让用户仅凭照片即可生成包含真实声音的视频内容。
这一技术进步的背后,却隐藏着日益凸显的法律与伦理问题。
问题的具体表现已经显现。
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近日在社交平台发声,质疑大量AI生成的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视频在平台上传播,并追问这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同时,以影视内容创作见长的账号主创也发现,平台可以利用其公开发布的视频数据,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用于模型训练。
临近春节,更多明星、名人的AI合成视频在网络走红,用户可以定制这些公众人物的拜年视频、互动场景等内容,形成了一种新的娱乐方式。
从法律层面看,这些行为涉及明显的权益侵害。
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院长张凌寒指出,人脸识别、人声合成等涉及生物识别功能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授权对他人进行深度合成,直接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声音权等人格权益。
这不仅涉及名人明星,普通公众的信息安全同样面临风险。
问题的根源在于技术发展与法律监管的不匹配。
AI视频生成技术的训练往往需要大量数据,这些数据可能来自互联网公开内容,但其使用是否获得授权、是否侵犯隐私权等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
短视频平台作为内容分发渠道,对用户生成的AI合成内容缺乏有效的审核和管理机制,导致侵权内容得以大量传播。
同时,权利人的维权成本高、取证困难,也使得侵权行为难以得到及时制止。
这一现象的出现反映了AI技术应用中的深层矛盾。
一方面,AI技术的创新应用为内容创作和娱乐体验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和社会意义。
另一方面,不受约束的技术应用必然导致权益侵害,损害创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可能被用于制造虚假信息、进行欺诈等违法活动。
网络舆论中出现的"创作需要边界""技术创新需守规矩"等观点,反映了公众对规范发展的期待。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首先,平台应当承担起内容审核责任,建立AI生成内容的识别和管理机制,对涉及他人肖像、声音的合成视频进行标注和限制。
其次,相关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明确AI训练数据的使用边界、深度合成的授权要求、平台的监管义务等问题。
再次,AI技术开发者应当建立伦理审查机制,在模型设计阶段就考虑隐私保护和权益保障。
最后,权利人也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制止。
从国际经验看,欧盟、美国等地已经开始探索AI监管框架,对生成式AI的使用进行规范。
我国也需要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行业规范,确保AI技术的发展不以牺牲个人权益为代价。
技术革新不应成为侵权的借口,娱乐化应用也需守住法律与伦理的底线。
此次事件既是对AI技术滥用的一次警示,也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契机。
在拥抱技术的同时,我们更应思考如何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创新真正服务于社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