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那天,沈阳本来挺暖和的,结果这股暖意给人先打了折。我住的地方暖气冷得像三九天,真搞不懂是怎么回事。这时候按规矩应该到3月31日才结束供暖,可没想到一过完年,家里就开始变冷了。虽然天气预报说气温还在波动,但室温是真的先掉了下来,难道这是供暖公司想提前停供吗?其实法律上早就说清楚了,供暖公司不能随便提前停供。就算气温回升了,他们也得把供暖服务做好,不能随便缩短周期。我们交了整季的采暖费,就该享受到这个服务嘛。可是有些公司就喜欢玩花样,利用天气变暖的机会偷偷调低供水温度或者减少循环流量,这就是违约行为。部分换热站运维也松松垮垮的,管网维护也不到位,本来能给家里带来温暖的热量,到了住户家里只剩下余温了。 民生供暖可不能看天气脸色行事啊。条例里白纸黑字写着呢:起居室温度不得低于18℃。这个标准是底线而不是上限。春天昼夜温差大的时候老人孩子在家里最多,室温不达标就是民生问题。监管部门得把工作落到实处才行啊。智慧平台要真监控到实际情况、热线电话要及时响应、测温退费也要落实到位。对于那些偷工减料的公司该约谈就得约谈、该处罚就得处罚。还有一个月的供暖期了,能不能让大家感受到温暖就看你们的担当了。别让法定供暖期变成前热后冷的半程服务,让沈阳的春天从家里先变冷的事儿可不能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