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退休后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15年想再领养老金被拒 法院:不得重复领取

【问题】2024年底,N县机关退休人员杨某向A市社保中心申领企业职工养老金被拒,随后提起行政诉讼。经查,杨某自2009年起在保留机关养老待遇的同时,以个人名义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5年,缴费总额8.4万元。社保部门依据有关政策终止其企业保险关系,仅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5.6万元。

这起案件的判决再次强调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原则:保障而非积累,不得重复享受。对参保人员而言,应当理解社会保险的制度设计初衷,在不同地区流动时避免重复参保,以免陷入类似困境。对社保部门而言,需要在完善信息系统、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继续明确告知义务的范围和方式,让参保人员清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只有通过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和政策宣传的有机结合,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让每位参保人员都能获得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