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丧假”未获批准仍离岗被辞退引争议,北京三中院判单位违法解除

2023年8月,在北京某养老中心任职厨师的乔某遭遇家庭变故;兄长突发重病后,他先后通过微信向后厨负责人申请15天带薪假和无薪事假,均被拒绝。兄长病逝次日,乔某告知单位需返乡处理后事。返岗后却被要求主动辞职,最终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未说明亲属关系"和"未经批准离岗"。 劳动仲裁未果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用人单位主张丧假仅适用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员工未履行完备请假手续已构成旷工。乔某则认为企业拒绝合理事假申请属于违法解雇。 法院审理查明三个关键事实:乔某已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多次告知单位;企业未能证明员工离岗造成重大经营损失;虽然法律未明确将兄弟姐妹纳入丧假范围,但涉及的司法解释要求企业行使管理权时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北京三中院民事审判庭在判决书中指出,劳动者对近亲属的哀悼权属于基本人格权益的延伸。法院认为,涉事养老中心的员工手册存在制度设计过于刚性、缺乏人文关怀的问题,将非直系亲属丧假完全排除在正当事由之外,与我国传统伦理观念相悖。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专家指出,此案具有典型示范意义。2022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287.6万件,其中因请假制度引发的纠纷占比约18%。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独生子女"一代面临的亲属关系认定问题日益突出。 法律界建议用人单位完善特殊情形下的请假制度:建立"重大事由"分级审批机制,设置紧急情况报备通道,引入第三方调解程序。值得关注的是,江苏等地已将"岳父母、公婆"纳入丧假范围,说明了立法的与时俱进。

这起案件的判决表明,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并非无限制的,必须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家庭伦理需求应当得到尊重。随着劳动法律制度完善和司法实践深化,越来越多的法院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制约。这种司法导向有助于建立更加公正、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管理更加规范和人性化,最终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