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浏览2008年和2015年的时间线时会发现,关于XX、云南省、四川省、怒江州、滇西、贡山、贡山县、邓四平、阿坝以及阿坝州的那些事儿,如今有了新的进展。就拿今年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宣传口号征集来说,本来公示的获奖名单里有一句“在滇西行走,为贡山停留”,结果被人实名举报涉嫌抄袭。这事儿一查,发现跟2015年四川省阿坝州旅游宣传语征集活动里的“在世界行走,为阿坝停留”简直一模一样。主办方看活动声明里对原创性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这么严格,二话不说就把这作品的获奖资格给取消了。类似这种事儿其实也不少见。这些年各地搞文旅宣传的时候,“XX,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还有“心灵故乡,山水XX”这种模式化的表达老是换个地方又冒出来,搞得大家都没啥新意。这就暴露了个大问题:要么是创意太雷同了,要么就是原创保护这块儿的机制太弱了。 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还挺多。首先有些地方在搞品牌建设的时候太急功近利了,只想“拿来主义”,根本懒得深挖自己本土的文化资源来创新转化。第二是写宣传语的门槛太低、句式太好模仿了,“万能模板”这种东西到处都是。第三是维权太难了、成本太高、举证也难办,违法成本又太低,这就让那些投机取巧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举个例子吧,这次的原创作者邓四平就反映说,他在2008年写的“在世界行走,为XX停留”这种句式已经被好多地方套用或者改改又拿来用了,但之前大多数情况都没怎么追查到实处去处理过。这就说明现在这个行业里的知识产权意识太淡薄了,认证机制也没建立起来。 抄袭行为不光是侵犯了原创者的权益嘛,对整个行业的生态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大家都用同样的句式去宣传地方文化特色了,这就把地域独特性给削弱了;另一方面这样的事情也伤了征集活动的公信力,打击了大家参与的积极性,时间长了还会抑制整个行业的创意活力呢。 好在贡山县这次反应挺快的把奖项给取消了,这表明他们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也给咱们立了个好榜样。但是如果不从根本上把制度问题解决好的话,类似的争议估计还会接着发生。 那要怎么解决呢?我觉得需要各方一起努力才行。各地的文旅部门得加强一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吧,在搞征集活动的时候得明确审核流程、设置公示期和异议期、完善处理机制才行。还可以试着建个区域性的创意库或者认证平台来登记保护优秀作品。再有就是得好好培训培训做宣传的那些人,多鼓励他们用本土文化搞原创表达。 从长远来看嘛,咱们还得推动出台行业规范性文件去明确创作、使用和维权的标准;而且要加大对恶意抄袭的惩罚力度才行。只有形成那种“尊重原创、鼓励创新”的风气才行。 现在咱们国家的文旅产业正在从拼规模转向拼品质呢!品牌建设成了最关键的竞争力。宣传语作为地方形象的“语言名片”,原创性和文化内涵直接关系到大家认不认可这个品牌嘛!以后咱们要多注重挖掘本地独特的文化特色啦!千万别再走那个老路去搞模板化表达了!得通过原创内容把那些真实、生动、有温度的东西传递出来才行。 这次这个事儿其实就是给咱们提了个醒:只有把原创保护的地基给夯实了才能激发创新的活力!这样才能让咱们的文旅宣传走向精品化和差异化发展的道路上去!从而给文旅融合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就像一句宣传语所展现的那样背后其实是地域文化的凝聚和传播啊!更是检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标准呢!从“抄袭争议”到“原创觉醒”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文旅行业需要用制度来做盾牌、用创新来当利剑才能在尊重原创的土壤里培育出真正能触动人心的品牌声音! 也只有这样做了每一处山水、每一段故事才能在时代的回响中留下独特而清晰的印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