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网络活动日益频繁、校园生活场景更趋复杂的背景下,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已成为夯实基层治理、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环节。
当前,校园欺凌、网络消费纠纷、个人信息泄露、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学生对法律边界与权利救济渠道认识不足,容易在冲突与纠纷中陷入“想维权却不会维权”的困境。
如何让法治教育从“讲概念”转向“教方法”、从“被动听”转向“主动学”,是学校与社会共同面临的现实课题。
问题在于:一方面,未成年人对侵权责任、合同规则、网络行为规范等法律知识掌握有限,遇到校园欺凌、消费纠纷时往往凭情绪判断,缺少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另一方面,部分法律条文专业性强,与学生日常体验存在距离,传统课堂式讲授难以长期保持注意力和接受度,导致法治教育“入耳未必入心”。
同时,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迅速,网购、直播、社交媒体等新场景不断涌现,青少年接触频率高、辨识能力相对弱,法律风险与权益保护需求同步上升。
原因分析显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需要“知识供给”,更需要贴近生活的“场景转化”。
学生对“霸凌”“胁迫”“抚养”“和解”等概念并不陌生,但往往不清楚其法律含义与后果;对“七天无理由退货”“12315维权”等渠道可能听说过,却不一定知道适用条件、证据保存与投诉流程。
加之校园矛盾具有隐蔽性、同伴压力强等特点,一些受害者担心报复或被贴标签,不愿求助,进一步增加了纠纷处置难度。
因此,普法工作必须以案例为抓手,把“规则”讲清楚,把“路径”教明白,把“勇气”和“方法”一起传递给学生。
此次“送法到万家”走进明德中学的普法宣讲,正是在这一需求导向下展开。
由湘潭大学组织的大学生志愿者以“青春与法同行,共筑法治校园”为主题,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内容,结合校园生活中常见情境开展讲解。
宣讲以“以案释法”为主线,从校园欺凌的侵权责任切入,说明侵权行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与相关法律后果,引导学生在遭遇侵害时依法求助、合理维权。
在消费与合同风险方面,宣讲针对租房、网购等高频场景,提示合同条款中的风险点,帮助学生识别“霸王条款”等不公平约定,并介绍可操作的维权渠道与规则要点,增强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的自我保护能力。
与此同时,通过经典案例讨论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关系,引导学生在价值判断与规则意识之间建立更清晰的认知框架,理解法律既是行为底线,也是社会秩序的共同约定。
影响层面看,这类进校园普法活动具有多重现实意义。
对学生而言,通过案例和互动方式把抽象法条转化为可理解、可运用的生活常识,有助于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对学校而言,法治教育与德育、安全教育相衔接,可在源头上减少冲突升级,推动校园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对社会而言,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普法,既拓宽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触达渠道,也在青年群体中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效应,助力法治理念向家庭与社区延伸。
在对策层面,实践表明,“互动式、沉浸式、场景化”是提升普法实效的关键。
活动设置“我当小法官”“法律术语你比我猜”等环节,将热点议题与法律概念融入角色体验与讨论辩论之中,使学生在模拟裁判、观点交锋中理解法律推理逻辑,提升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
下一步,校园法治教育可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完善常态化机制,把普法纳入学校年度教育计划,形成主题明确、频次稳定、覆盖面广的课程与活动体系;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围绕校园欺凌、网络沉迷与直播打赏、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劳动与兼职风险等热点持续更新案例库;三是加强协同联动,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畅通学生求助与反馈渠道,提升心理支持、法律援助与纠纷调处的衔接效率。
前景判断上,随着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校园治理对法治化、规范化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
普法工作从“单向宣讲”向“能力培养”转型,将成为趋势:不仅要让学生记住权利义务,更要让他们掌握证据留存、求助途径、理性沟通与合法表达的基本方法。
通过高校资源下沉、志愿力量参与、案例教学深化,基层法治教育有望在更广范围内实现“看得见的变化”,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法治教育不应是冰冷的条文灌输,而应是温暖的生活指引。
这次由大学生志愿者主导的校园普法宣讲,用贴近学生的案例、互动的形式和青春的力量,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了学生的心间。
这启示我们,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创新思路、创新方法,让法律成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良好伙伴。
期待更多类似的活动能够在全社会推广,让"青春与法同行"成为一代又一代青少年的共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