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身基层治理工作,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通报,对在全省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这次表扬范围涵盖城乡各领域,充分反映了基层治理工作的多维度进展。
中山市在此次省级表扬中获得4个集体和4名个人的荣誉。
获得表扬的集体分别包括中山市东区街道花苑社区党委、中山市古镇镇党委、中山市小榄镇党委和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这些单位在各自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推进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中,东区街道花苑社区党委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方面表现突出;古镇镇党委和小榄镇党委分别在镇域治理创新和基层民主建设上作出了积极探索;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参与基层治理、维护基层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获得表扬的个人包括中山市东区街道退役军人志愿者李克、中山市南区街道城南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简小莉、中山市神湾镇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副主任胡乐、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兼二级警长温燕嵩。
这些先进个人来自不同工作岗位,代表了基层治理工作者的典型形象。
李克作为退役军人志愿者,积极投身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简小莉长期扎根社区,在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胡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网格化管理和大数据应用,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温燕嵩在维护基层社会秩序、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年来,中山市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基层治理格局。
这次获得省级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正是中山市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
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探索了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为全省基层治理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省级表扬的发布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激励意义。
通过表扬先进、树立典范,能够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投身基层治理的热情,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治理的浓厚氛围。
同时也表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基层治理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是否便利、是否安全、是否满意。
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表扬,不只是荣誉的肯定,更是对治理方向的明确——把组织建强、把机制理顺、把服务做细、把风险控住。
以典型经验带动面上提升,把“可见的成效”转化为“可持续的能力”,才能在更高水平上夯实社会稳定的底座、守护城市运行的秩序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