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引发山火,连南2人被判刑

别不当回事!连南法院在2025年刚一宣判就给大家提了个醒,2个人因为在清明期间搞祭祀引发了山火,最后都被判刑了。这笔账算下来可不小,不仅要坐牢,还得掏钱赔树苗。 2025年3月,被告人潘某在连南寨岗镇的山脚祭祖,他烧纸的时候把祖坟边上的草给点着了。经鉴定,这场火一共烧了13.93公顷的林子。因为烧了林子,生态服务功能没了,光赔偿生态系统的损失就花了28000.7元,修公益林还得掏155069元。法院觉得潘某是一时大意才引发火灾的,构成了失火罪。考虑到他自己去自首、老实交代,还主动赔钱获得了谅解,最后判了他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让他负责补种树苗,直到验收合格;赔偿生态系统损失的钱也得一直交到修复完成。 同年同月,被告人谭某跟家人上山给祖宗烧纸,香烛纸钱刚烧完就引燃了旁边的草。这次过火面积更大,达到了15.22公顷。造成的损失也很可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了30519.5元,公益林修复费花了103934元。法院同样认定谭某是过失犯罪,判处他九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附带民事部分也要求他补种树苗、交清损失赔偿。 法官特意强调了野外抽烟、烧荒或者上坟烧纸这类行为有多危险。大家千万别存侥幸心理觉得“烧一点没事”或者“火小能控制”。防火不是小事,哪怕是一时失手也要追究责任,千万别让本来是纪念的“烟火”变成了祸害的“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