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受贿一审获死缓

2024年10月,齐同生这个名字在官方通报里被圈出来了。1952年7月生的他,是河北平山人。就在2024年10月,官方通报说他被查了。直到今年3月,官方又通报说把他的党籍给开除了。因为他被指利用职务便利给别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这些方面谋利,还长期搞迷信活动。 2004年1月至2021年11月,齐同生利用自己担任的那些职务上的便利,还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给很多单位和个人在采矿许可证办理、项目备案及核准、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了帮助。为此,他收受了别人给的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共是1.11亿余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告诉我们一个消息,12月16日这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把齐同生受贿的案子一审公开宣判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9月25日就已经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齐同生当庭就表示自己认罪悔罪。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认定齐同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还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 不过鉴于他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他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都追缴回来了。所以依法可以对他从轻处罚。 法庭最终作出判决:给被告人齐同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还把追缴在案的齐同生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的部分还要继续追缴。 中新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 张素)这个消息也是通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透露出来的。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这个身份也和他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