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维权”外衣下的敲诈新伎俩 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对涉企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沈阳市浑南区一家连锁超市近日遭遇“异物索赔”:1月13日,顾客唐某携一桶自称“未开封”的葵花籽油返回门店,称油内发现头发并要求“十倍赔偿”,否则将进行投诉和曝光。门店负责人核查后发现油中确有异物,基于店内服务承诺向其支付1090元赔偿。看似是一次普通消费纠纷,但随后的系统记录让门店察觉异样:唐某近期多家同品牌门店重复出现,手法高度一致,均为购买后离店、再返回索赔。 原因——利用信息差与舆论压力“技术化碰瓷” 接警后,浑南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另一名男子王某进入侦查视线。警方掌握到,王某此前曾因在该连锁超市有关门店向已购买商品投放异物并索要赔偿而受到行政处罚。此次案件中,二人供述了分工链条:王某以“专业打假”自居,指定门店与商品类型,随后通过向商品中放入头发等异物制造“未开封即有问题”的假象;唐某则持购物小票与被做过手脚的商品返回门店,以“投诉曝光”施压索要赔偿,得手后两人分赃。该类手法抓住部分商户担忧舆情扩散、追求快速息事宁人的心理,以较低成本换取现金获利,隐蔽性和重复性较强。 影响——侵蚀市场秩序,扰乱正常维权边界 警方查明,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间,二人在该连锁超市连续作案5次,累计索要赔偿款3840元。金额不大却危害不小:一上,商户为避免负面舆情可能选择“快速赔付”,无形中助长不法分子反复作案;另一上,恶意索赔会挤占企业处理正常售后与质量改进的资源,增加运营成本,扰乱公平竞争秩序;更重要的是,打着“打假”旗号实施敲诈,容易混淆正当维权与违法牟利的界限,损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公信力,影响社会对依法维权的信任基础。 对策——依法惩治与企业合规同向发力 1月26日,警方将王某、唐某抓获归案。浑南公安分局法制部门表示,二人并非依法依规提出合理诉求,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故意制造瑕疵、胁迫要挟等方式索取财物,已超出正常消费者维权范畴,属于典型敲诈勒索行为。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继续侦办中。 办案单位同时提示,商户遇到“恶意索赔、碰瓷式打假”应保持冷静:一是完善收银区、货架区、退换货窗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与留存机制,强化关键环节取证;二是对异常频繁的同类投诉建立内部预警,形成跨门店的信息共享;三是依法依规处理消费争议,对合理诉求及时响应,对涉嫌违法的要果断报警并配合调查,避免以“私了”方式纵容犯罪。对监管与执法部门而言,需持续加大涉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推动案件处置形成闭环,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前景——在“保护正当维权”与“严惩违法牟利”间划清红线 当前,消费领域纠纷处理更强调依法、合规与透明。正当的质量监督与依法维权应得到支持,但任何以制造瑕疵、虚构事实、威胁要挟为手段攫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都应被明确界定并依法惩处。随着商超数字化管理水平提升、跨门店风险识别机制完善以及公安机关对涉企犯罪打击力度加大,此类“技术碰瓷”将更难藏身。更重要的是,通过典型案件处置与普法提示,有助于引导社会形成清晰预期:维权有渠道,敲诈无出路。
这起案件背后,折射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现实课题。当"职业打假"异化为犯罪工具时,既需要执法机关精准打击越界行为,也需要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只有筑牢法治屏障、创新治理模式,才能真正实现市场活力与社会秩序的良性互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