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法治建设越往基层延伸,越需要让法律知识可触可感。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群众对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反诈禁毒等法律需求持续增长,但“知法不等于会用法”的现象仍然存:一上,部分群众遇事仍习惯凭经验、靠人情处理纠纷;另一方面,新型违法犯罪与网络风险叠加,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问题更需要前端预防。如何把法治宣传从“讲给大家听”转为“用得上、听得懂、记得住”,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课题。 原因: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更清晰的制度依据,也对责任落实提出更高要求。从司法实践看,普法效果不佳往往源于三个短板:其一,普法与执法办案脱节,宣传停留在口号层面;其二,内容供给与群众需求错位,难以解决具体困惑;其三,传播方式单一,难以覆盖年轻群体与流动人群。基于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承担依法办案职责,也具备以案释法、以法促治的天然优势,需要把“普法责任”转化为“治理能力”。 影响: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以新法施行为契机,将普法融入司法办案全链条,推动释法说理贯穿信访接待、案件办理、文书送达等环节,突出“以个案促普遍”的导向。通过在当事人、来访群众面前讲清法律依据和法理逻辑,把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同步呈现,有助于减少误解和对立情绪,促进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化解,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辐射效应。这种做法把普法从单次宣传延伸到每一次司法接触点,强化了群众对法治运行方式的直观认知。 对策:在基层一线,阎良区检察院围绕群众关切,将普法阵地前移、力量下沉。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检察干警走进广场、社区网格、乡村田间,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禁毒反诈、婚姻家庭等热点问题开展面对面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强调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指南”,让普法更贴近群众日常。面向青少年群体,该院立足检察机关“国家监护人”职责定位,探索“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组建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法治宣讲力量,走进多所中小学开设专题法治课堂,通过案例解析、互动问答、情景体验等方式,将校园欺凌防范、民法典涉及的保护规则等内容具象化,提升未成年人规则意识与自护能力,推动法治教育从“灌输式”向“参与式”升级。 前景:为解决普法“覆盖面”和“到达率”的矛盾,阎良区检察院同步强化新媒体传播能力,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普法矩阵,依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推出动漫、短剧、法律解读等产品,以轻量化表达承载严肃议题,突破时空限制,形成“随时可学、随处可看”的指尖服务。据介绍,截至2025年底,该院新媒体平台粉丝总量突破24万,单条内容最高阅读量达10万以上,反映出基层群众对权威、实用法律信息的现实需求。可以预期,随着普法责任制更压实和数字化传播持续深化,检察普法将更强调精准供给与效果评估:既要讲清“为什么违法、会有什么后果”,也要讲明“遇到问题怎么做、如何依法维权”,以常态化机制促成更稳定的守法预期与更清晰的行为边界。
阎良区检察院的实践表明,新时代普法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只有将传统优势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将司法实践与宣传教育相贯通,才能真正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这不仅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