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纠纷出的人命案子,检察院介入审查了

江苏泰州那边有个因为开车纠纷出的人命案子,检察院介入审查了,这事引起不少人关注。这事儿主要是说,泰州市有个叫蒋某的大爷,62岁了,过马路的时候跟开小车的朱某吵起来了,结果后来大爷没了。一开始警察查完说朱某可能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把案子给检察院了。可到了检察院这一阶段,警察又把案子给撤了,说朱某没罪。这就把大家搞晕了,不按常理出牌啊。家属那边肯定不干啊,他们说本来立案了又随便撤了,法律依据肯定不充分。蒋先生就说了,朱某没礼让行人还下车跟老人动手,这一系列过程都连贯起来了,责任肯定得有。他们还提到老太太也受了轻微伤呢。法律专家讲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子一旦移交给检察院了,在这之前警察自己就撤案的情况很少见。这时候检察院才是主导啊。现在大家都在等权威部门把具体证据、撤案理由还有检察院意见亮出来。 面对家属的质疑和复议申请,后面怎么处理还不知道呢。要是家属不认可复议结果申请法律监督,这就成了关键了。这不光是个案子的事,关系到大家对司法公正的看法。这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点小摩擦闹大了的结果嘛。 现在正处于关键节点呢。公众都盼着有关部门能依法办事、透明点把事情查清楚了得出结论来解决矛盾呢。法律的权威不就是在一个个案子里显现出来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