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群众办事中“材料多、环节多、往返多”的痛点依然存在:同一事项常涉及多个部门,证明材料交叉重复,部分材料获取周期较长,导致审批效率受限、经营成本上升。
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开办、变更、项目审批等场景中,时间成本对经营影响更为直接,如何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提升审批效率,成为基层治理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课题。
问题的形成既有历史因素,也有机制原因。
一方面,传统审批强调“材料齐备后受理”,对申请人现实困难考虑不足,容易在材料流转中形成“卡点”;另一方面,部门间信息共享水平不一,部分数据尚未实现自动核验,导致“能共享的不共享、能减免的不减免”;同时,缺乏对承诺事项的统一核查标准与违诺处置规则,使得容缺办理在一些领域推进谨慎,形成“想简不敢简”的制度顾虑。
针对上述问题,德州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将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全链条,形成“信用核验—承诺办理—履约核查—结果评价”的闭环流程。
具体做法是:在受理阶段,由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主体信用状况,为审批分类提供依据;在审批阶段,对暂时缺少且可后补的材料,通过信用查询、部门协助出函、企业作出书面承诺等方式先行办理,实现“容缺受理、先办后补”;在办结阶段,将履约信息与结果评价推送至监管部门,强化事后监督与风险防控,推动形成“守信便利、失信受限”的制度导向。
改革的核心在于以信用为纽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
其一,通过数据共享与协同核查,大量证明材料转为“免提交”或“承诺后补”,减少企业群众重复取证、反复跑动。
其二,对不同事项、不同承诺设置差异化核查标准,既提升精准性,也避免“一刀切”放大风险。
其三,建立违诺制约与信用修复机制,让承诺有约束、失信有代价、改正有通道,促使“承诺—履约”形成闭环,提升制度执行力与社会认同度。
从影响看,这一改革对政务服务和市场主体均产生积极效应。
对政府端而言,“极简办”不仅是流程压缩,更是治理方式升级: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前端核验、以制度化安排强化中后端监管,实现便利与规范相统一;同时,通过可量化、可追溯的履约管理,减少审批自由裁量空间,有利于提升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
对企业群众而言,审批时间缩短、材料负担减轻、办事确定性增强,有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投资与经营预期稳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德州将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以制度固化降低政策不确定性。
随着《德州市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办法》施行,信用信息的使用边界、审批人员的履职依据、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规则得到明确,为改革持续推进提供了稳定预期,也为基层在“敢不敢容缺、如何容缺”方面提供制度支撑。
实践表明,只有把创新措施写入制度、纳入规范,才能避免“经验做法”因人员更替而弱化,真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成果。
下一步的对策与前景,应在“扩面、提质、控险”上同步发力。
扩面方面,可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继续梳理适用清单,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纳入信用承诺和容缺范围;提质方面,应进一步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提升信用核验的实时性与准确性,完善承诺事项的标准化文本和核查规则;控险方面,要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事项的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异常预警、随机抽查、联合惩戒等机制,防止“以简代管”。
同时,健全信用修复指引和服务,鼓励失信主体依法合规纠错,形成更具包容性的信用治理生态。
德州市的政务服务改革实践表明,信用机制的合理运用不仅能有效解决办事难问题,更能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层次转变。
将信用作为政务服务的核心要素,既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尊重,也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贡献。
这一改革从解决具体问题出发,通过立法巩固成果,最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为全国政务服务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彰显了基层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方面的担当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