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和算法让人工智能变得特别火,可这玩意儿出来了,以前的法律制度好像有点跟不上了。

2026年,西南政法大学的程鑫云给社科学子准备了一篇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深度文章。他告诉我们,现在大数据和算法让人工智能变得特别火,可这玩意儿出来了,以前的法律制度好像有点跟不上了。就在最近,郑志峰教授把他那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工智能与《民法典》双重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搞完了,项目号是20CFX041。这研究真没白搞,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都给出了新的招数。宏观上他从四个角度出发:不只是一味保护了,而是保护跟利用兼顾;不搞静态保护了,要在具体场景里落实规矩;治理手段也不只是靠法律单打独斗,要跟技术、伦理、市场一起干;理念上更是从管权利变成管风险。 中观层面他又是三套组合拳。权利这一块,他拿“被遗忘权”做样本,把场景理论拉进来,让技术、市场和伦理协同运作,还弄了个“预防—控制—救济”的链条。技术维度呢,他搞来了隐私设计理论,意思是把保护要求嵌进系统设计里,让侵害风险从源头就没了。算法方面也有新想法,引入算法规制模式来补数据规制的空子,还给大家弄了算法知情权、选择权、解释权这三招。 到了微观层面就更具体了。他先盯着人脸识别说事儿,提议搞个场景和数据的双维框架,还要用行政监管加上公益诉讼来兜底。接着又聊了聊医疗人工智能带来的危机,比如知情同意变形式化、权利行使被卡、赔偿责任不好定这些问题。最后还专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了个保护、利用、治理三位一体的框架。 这篇文章可是原创新出品哦,登在了《社会科学报》上,大家想知道更多细节的话可以去看看第1991期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