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不是随便就能穿的,想穿就穿法律可不答应!

最近有个消息说,西安某个村里有位村民买了一套“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的装备,就为了在微信群里炫耀。结果,他把自己穿着警服的照片和警官证、十佳民警奖牌发了出去,引来很多人注意。 短短几个小时,群友就截图举报给了警方。警方很快查到了嫌疑人的身份,并把他依法刑事拘留。这个事件再次提醒大家:警服可不是随便就能穿的,想穿就穿,法律可不答应。 警服到底指的是什么?很多人觉得就是一身藏蓝色的衣服。其实,它的范围比想象中广泛得多。除了常服、值勤服、作训服这些大家熟知的款式外,还有多功能服、制式衬衣等种类。 这些警服都有特定的配件:警帽、领带、腰带、纽扣、臂章、胸徽、警号等等。每一个细节都必须符合公安机关的规定,不能缺少任何一个部分。换句话说,从帽子到纽扣,整个一套都必须是公安部门出品的东西。 非法持有和使用这些警用标志和服装是有法律后果的。根据《警察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或使用这些物品。 一旦发现有人违反了规定,警方会没收非法物品,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处罚。违法所得还会被收缴国库。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话,还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你把警服借给朋友拍照也是不行的,因为这就属于非法使用了。另外还有冒充警察的行为也被刑法特别提及。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话是要判刑的,情节严重还会更重处罚。特别是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话就会从重处理了。 所以大家千万别随意穿着警服去显摆,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后果。 关于这个问题还有一点需要说明:有些特定情况下,民警也可以不穿警服执行任务。比如体育训练或劳作时、重大会议安保任务时、外事活动需要统一礼仪服装时以及执行便衣侦查或反恐等特殊任务时都可以免穿。 但是这也不代表大家可以随便乱穿啊!只有警察才能合法地穿着这些制服代表国家执法。大家要记住这点哦! 最后还有一个提醒:影视剧和文艺演出如果想使用警用标识做道具的话必须向省级公安机关申请,并且要专门存放和保管拍摄结束后还要封存起来。 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留存、贩卖这些东西都是违法的哦!严重的话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金呢! 总结一下就是:敬畏制服就是敬畏法律啦!穿上它就得对得起肩章;脱下它也别随意摆拍炫耀哦!下次看到有人晒“警服照”的话就提醒他们一句:别让一时虚荣换来一纸刑拘通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