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早年在沛县混日子,因为什么正经事都不做,大伙儿叫他“刘三”。他就蹲在东门的臭水沟边上,手里拎着酒壶,跟衙役还有老鸨混得烂熟。史书里说他喜欢喝酒玩乐,其实他私下里也干过替人抬棺材、给县令擦鞋的活儿。到后来,衙门换了几任主官,刘邦的这套“为人处事”方式却没变,谁也没想到这个混混后来居然能把真龙咬得死死的。秦始皇刚统一那会儿,刘邦正在酒馆里跟屠夫猜拳喝酒。突然县丞拍着桌子发了调令,要他赶紧把人送去骊山修陵。这差事太不吉利了,犯人十有八九都会跑,就算到了地方也是个死路一条。刘邦心里虽然骂骂咧咧,但也只能硬着头皮把枷锁扛起来——谁让自己是亭长呢? 队伍走到丰西大泽的时候夜色正浓,突然有一条好几丈长的大白蛇横在前面。大伙都吓得不敢动了,刘邦倒是晃晃悠悠地拔出剑来:“像纣王那样的孽龙也敢拦路?”一剑下去把蛇砍成了两段。等雾气散了,一个白发老太太哭着说:“这是我儿子白帝子啊!被赤帝子给杀了!”说完老太太就化成了青烟飘走了。刘邦回头一看剑上的血在月光下泛着红光——他立马就把“红色”当成了自己的标志色。 从那以后刘邦拉起了人马造反。为了让大家相信自己是天命所归,他把那次喝酒砍蛇的事说得神乎其神:白蛇其实是秦始皇的“天龙护驾”,我杀的是龙所以能得天下。他把一次醉酒后顺手一挥说成是“天帝授首”,老百姓听了热血沸腾,士兵们听了腿都发软。等到公元前206年垓下一战打败了项羽、刘邦进了咸阳城的时候,关中百姓都举着旗帜大喊:“赤帝子来啦!”刘邦坐在阿房宫台阶上看着远处的炊烟才突然明白:自己早就不是那个需要神话撑腰的刘邦了,而是已经写进神话里的汉高祖。 从此以后“汉”字里就有了红色的基因——它既是战场上血与火的颜色,也是天命和秩序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