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起邻里纠纷致命案宣判 被告人因琐事激情杀人被判死刑后提起上诉

一起因农田纠纷引发的血案近日经司法程序披露细节。

2024年9月27日上午,村民姬某利发现姑姑偷盗他人玉米并用手机录像,其姑父王某飞为掩盖妻子违法行为,先后将拍摄者姬某利及路过拍摄的七旬老人陈某新用木棍击打致死。

现场视频证据显示,王某飞在持续十二次挥棒过程中伴有"往死里打"的言语表达。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并非突发性冲突。

据被害人亲属陈述,王某飞妻子此前已多次实施偷盗行为,案发当日拍摄行为实为固定证据。

司法鉴定显示,两名死者头面部遭受重复击打,作案木棍直径达5厘米,打击力度足以致命。

尽管辩护方提出被告人年龄符合《刑法》第四十九条从宽规定,但合议庭认为,王某飞在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后仍持续施暴,庭审时对主要被害人表现出明显仇视态度,不符合"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条款的立法本意。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专家指出,本案判决体现了"罪行相适应"原则的精准适用。

我国刑法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以"情节较轻"为前提,对于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暴力犯罪,年龄并非免死金牌。

统计显示,近五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七十五岁以上故意杀人案件中,适用死刑占比约8.7%,多涉及预谋性强、社会影响恶劣案件。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暴露出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短板。

案发村庄此前未建立有效的调解委员会,涉事双方因农作物盗窃积怨已久。

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建议,应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完善"小事不出村"的纠纷调处体系。

同时,针对农村监控盲区问题,多地已试点推广"雪亮工程"补点建设,本案中手机录像成为关键证据的现象,也反映出基层取证的现实困境。

一根木棍击碎的,不仅是两个家庭的完整,更是乡村社会最宝贵的安全感与互信。

对小错的纵容、对冲突的放任、对法律的轻慢,最终可能以无法挽回的代价收场。

唯有让守法成为习惯、让调解走在冲突之前、让救助与处置更及时有效,才能把悲剧止于苗头,把安宁还给每一个普通村庄与家庭。